川大成教教[2007]15号
各校区并转办学单位:
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,将在2007年12月进行2008届春季毕业生的电子预注册。为确保毕业生信息的准确完整,现将2008届春季毕业生名册发放至各校区。请各校区将该名册发放至各办学学院、教学站点。经核对后,由经办人及校区负责人签字、校区(站点、院系)盖章,于11月30日之前交回学院教学科。此名单将作为毕业生信息电子注册的最终依据。因涉及毕业生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各项内容的填写,请各校区、站点、院系、经办老师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核对每一项信息,并请特别注意以下几点:
一、信息核对原则上应由学生本人亲自进行,并在核实后签名予以确认。如学生已经离校,则应千方百计与学生取得联系,让学生对自己的每一项信息数据予以确认。要摒弃“大概”、“差不多”的马虎态度,千万不可把认真细致的信息核对工作变成走过场,应付了事。
二、如有信息需要修改的,请用圆珠笔或签字笔在备注栏内明确说明。信息不全的请补充完整。铅笔填写的内容和未明确表示含义的符号都不予承认。
三、毕业生姓名或身份证号码需要更改的,必须提供该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盖有“户籍专用”章的证明原件(限定用电脑打印件)。
四、毕业生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号码中所表述的出生日期内容一致;身份证号码应与图像采集时的身份证号码必须完全一致。
五、凡是没有按时(11月30日之前)返回,或没有经办人及校区负责人签字(盖章)的名单将不予受理,由此造成的严重后果由相关办学单位承担。
六、各办学单位应在12月20日之前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。如果在毕业信息核对名单报教学科之后,仍然有个别学生的毕业信息(如: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毕(结)业结论等)变更,务必在12月25日之前报教学科,以便教学科按时上报教育厅进行预注册,超过12月25日以后的信息更改将不予受理。
七、关于毕业证书的发放时间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四川大学成人教育学院
二○○七年十月二十二日
